10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等六部门,正式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旨在解决当前招标代理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该办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招标代理机构作为联通整个招投标活动、提供专业服务的重要主体,目前全国已有超过11万家机构、逾100万名从业人员,在提高招投标效率、提升专业化水平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据了解,自2017年取消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管理后,行业出现了机构及从业人员底数不清、管理缺失等突出问题。为此,新出台的《办法》坚持问题导向,重点从三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三方面的管理新要求
| 要求 | 相关内容 | 
| 建立统一信息登记制度 | 要求代理机构在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上登记机构、场所、从业人员等基本信息,并对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信息发生变更需在10日内自行更新。 | 
| 全面规范从业行为 | 明确代理机构应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相应办公条件,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等专业能力的从业人员,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同时要求实行项目负责人制,依法签订代理合同,规范收费并公开代理信息。 | 
| 明确协同监管职责 | 明确招标人、投标人等相关方发现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可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核实从业条件、人员专职情况、合同签订履行等9类事项。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智慧监管网络,提升监管效能。 |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观研天下整理(xyl)
此《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工程建设招标代理行业将进入更加规范、透明的新发展阶段,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完善行业长效治理机制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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